劳动问题,懂得劳动法的朋友,帮忙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0:47:04
我是一个电工/机修,我进了一个厂,3个月后上面说我试用不合格,可是我的工作期间很认真,他们还叫我自动辞职,我该怎么办》》》》。。。。????
还有我想咨询一下劳动法。要怎么咨询》///???

第一,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你有权获得3个月的双倍工资。
第二,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约定了试用期。那么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是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该项证明责任是用人单位承担的,即用人单位如果拿不出证据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是劳动者就是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就无权解除劳动合同。

楼上回答错误。
一、你签订劳动合同了吗?如果签订了,约定多长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合同试用期只有二个月,三个月试用期就表明是三年以上的合同。我觉得肯定不是。
二、即使在试用期内,也只有不符合录用条件才可以解除。
三、不要自动辞职。把我说的这些内容告诉他们,要求赔偿或继续工作。如果以前没签订合同,要他们付双倍的工资,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查处。

这个没办法,试用期内的表现,法律没有规定。

厂子一般都是会留下人才,但是依旧会有一些专门就试用期后辞退的厂商,虽然很少。

其实你也不必留在这里,这种运作模式的厂家,不会有什么大前途的。

这个比较难办,肯定你的表现让他们不满意,或者说这也是一种试用期经济,就是他们聘用员工只用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接着再换员工
因为试用期的工资比较便宜而且还没有哪么多保险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