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的劳资纠纷如何处理(内容丰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7:20:26
我和公司进行的是口头约定。公司原来是长江物流的合肥分公司,现在被东岳物流替代了。
开始是合肥分公司经理熊#发布的招聘信息,招聘一个单证员,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是1100一个月,试用期以后是1400~1500一个月。
经过投递简历及面试,熊#和我达成口头协议:工资按照上述标准发放,表现好的话,公司提供吃住。并答应他至少工作到2009年7月左右。(他说你放心,以后你要是有什么好的去处,我也不会为难你,毕竟在这不是长期的。你真的在这做两年不走,我也会赶你走的。)
不好意思
我的内容太多了
这里写不下

圈套,这个年代签了合同都发不了工资,何况没签合同你就敢上岗!!

你可以要求公司签劳动合同。注意留下你在那里工作的证据和领工资的证据,有可能的话,同岗位人员发工资的证据。这样,即使不签合同,对方欠你工资的话,可以凭这些证据去工作地所在的劳动监察投诉,要求赔偿金和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