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期满公司不再续约,深户籍,工龄13年,请问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能补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5:56:14
公司在合同期满不再续约,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吗?工龄13年,深户籍,(根据新劳动合同法从2008年1月1日起,合同期限重新计算,那2008年以前的合同期就不算?合同在2009年12月31日终止,这样的话,公司在期满时不续约,就只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这样计算合理吗?)如果不是,那补偿金能给多少?请教各位,多谢!

广东胡律师:

合同期满,公司不再续签并提前通知的话,企业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法》规定企业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按照现行规定,劳动者辞职、擅自离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辞退和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等情况下,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从08年开始 每做满1年可以得到1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标准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这个工资包括奖金 以及各种补贴

如果女工在孕期内正巧与公司的合同期满, 公司是不是可以不再与女工续约,工资只支付到合同期满为止 合同期满,公司不再续约,是否要提前通知?如不通知,是否作出赔偿? 关于合同期满不再续约的问题,请大家帮忙! 假如一个人在他所在的公司的合同期满以后,他或者是公司不再进行续约,是否没有给那个人一些类似补偿金的 非因公治疗期间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不再续约呢 公司的雇佣合同是每年一签,请问如果单位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继续聘用我,是否承担经济补偿的责任? 本人在公司做了三年,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约是否有陪偿 急急急......公司不再续约合同了,能得到赔偿吗? 对于十年以上合同期满,不予续约的赔偿问题? 请教一个合同期满后,不续约的交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