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未分割,现想分割如何办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22:46:57
本人6年前因前妻经商失踪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当时不太懂,没有把财产分割要求写上去,法院离婚判决书上也就未写明房产归属问题。现在再婚需要合户,才发现单位所开的房产证明上还有前妻的名字。去房产处咨询如何把前妻名字去掉,房产处说必须和前妻本人到公证处开一个她放弃房产的公证。寻找到前妻,她也同意办里,双方无任何异议。可结果今天一上午,我们是先去公证处,公证处说不能办又把我们推到法院,说让法院出个补充协议或重新起诉,可是法院也不给办,又推回到房产处,房产处又推公证处,然后又法院,今天上午我们头都跑大了,光打的费就花了100多,结果还是什么都没办成,怎么现在老百姓办个事怎么就这么难啊。我该怎么办啊,急急急。请大家帮帮忙,如果办不成的话和现在的老婆就无法合户,无法合户单位就不给办准生证。老婆已经怀孕3个多月了,请大家救救这个小生命吧。急急急!

两条路:
1.去法院起诉.不过法院有可能不接.因为可能已经过诉讼时效了.
2.不用咨询房产处,去房产登记处直接要求变更登记吧.放弃房产只要放弃人签字就行了.不需要公证.
我的建议,走第二条路.别说一些乱七八糟的,直接要求变更登记.
别急.中国的机构就这样.必要时狠一点.

这个你只能变相的去了,房产证上不是上面写的你前妻的名字吗,那这房子所有权属于对方,让她和你去签个房屋买卖合同,去房管局过户,就是要掏些过户费,我不知道你是哪的,现在为了促进房产繁荣,各地的过户费都在下降,现在弄可能比平时少很多。

如果前妻同意把房产给你,你可以和前妻到房产交所按买卖房产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让前妻把她的那一半卖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