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以什么罪名起诉好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5:35:33
朋友的母亲50多岁了,今年3月10月,下午4点左右,因为一些琐事与同一小区女性,今年40多岁的女人沈某,发生口角,并且演变成剧烈身体冲突,由于,朋友的母亲没有力气反击,导致被沈某推到,膝盖与左肩受到损伤,当场无法站立起来,沈某与另一个男性同伙还继续当众辱骂朋友的母亲,直到沈某停止了动作与辱骂为止,后来朋友的母亲报警了。
另外,沈某和他的同伙还对别人谎称是她自己摔倒的。
到相关单位开了验伤单并做了笔录,但直到今天,警方与当事人及家属就进一步解决方法,没有明确表态。而且,朋友的母亲这2天,精神忧郁,整日哭泣,害怕见到别人,躲在家里,不敢迈出家一步,夜夜做噩梦,半夜大声尖叫,非常可怜。显然是受到了严重打击,也有可能患上了了精神疾病。
我代朋友问问,如果朋友的母亲,想到人民法院搞她的话,应该以什么罪名?该提出哪些赔偿呢?谢谢了。
谢谢一楼的朋友,你的速度很快,我们也是建议她协商解决,但是,朋友她似乎想打官司,她说没有这个必要协商,他们夫妻是小区出了名的不讲道理,我也不是太清楚,所以,只能靠起诉沈某了,所以,想知道该怎么办? 谢谢二楼的朋友,不过,我朋友的母亲如果以侮辱罪起诉沈某的话,需要什么证据吗?比如说人证。如果以人身伤害罪告沈某的话,是否有了验伤单就够了,没有人证可以吗?

我是一名刑警,现在我从日常我们工作中处理此类案件的角度上对此案中的情况作出如下建议:
  根据问题内容反映的情况,此案应当属于故意伤害案件。
  首先,要确定你朋友的母亲的伤情达到什么程度,一般伤害案件中等级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等,根据你说的情况,受害人没到住院治疗,只是膝盖和肩部的损伤,可能是属于轻微伤,在我的单位轻微伤就属于治安案件的处理范围(各地公安机关有所不同),也就是没有构成刑事案件,这类案件可由派出所查处,所以要通过法医鉴定来认定伤情,办案单位要根据伤情来认定案件性质以及处理方式。
  如果是轻微伤的话,处理的方式有两种,首先是通过调解处理,也就是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伤害造成的各项费用协商解决,这是比较简便的处理方式。第二种方式是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问题,当然这种方式就比较复杂,会花费一定的金钱、时间和精力。通过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立案处理。
  关于证据的问题,在法院的民事案件诉讼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一般让受害人自己拿出对方伤害自己的证据,如果在案件发生时,有围观的群众能够出庭作证说明事实的话那是最好了,但是根据我的工作经验,很少有这种作为旁观者愿意出庭凭证的情况,因为现在的人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因此如何获取证据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但是由个人获取有效证据是非常困难的,这时就要依靠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对当时案发时的证人进行询问,作出局面形式的笔录,最重要的是要从违法人(也就是打你朋友母亲的人)获取事实的真相,当然对于这类轻微违法的案件,要想从违法人这里获取事实真相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这就更说明旁证的重要性。
  因此在公安机关的帮助下获取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是最重要的,不要把希望放在法院这里,法院处理此类案件大多是依靠公安机关在第一时间获取的证据,如果仅凭当事人双方的红口白牙来说明事实的话,案件处理的结果真是难以推测。
  最后的建议是,选择诉讼是一件费时费力费钱的途径,而且事情拖得越久,对受害人的心理伤害就越严重。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不要选择去法院诉讼这个方式,最好是在公安机关就把事情解决。

看伤情了 可以属于伤害了吧! 伤害属于刑事案件吧!要求公安机关逮捕或拘留犯罪嫌疑人吧!
这种事情还是协商解决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