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要起诉,以什么理由起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2:12:11
妻子以感情不和为由今年七月起诉离婚,她没从邻居、我们居住地的居委会和我们的单位(我们一个单位)开证明,却在她娘家住的小村子开了一份证明,此证明内容大体上说:……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等等。盖的是××村民委员会的印章。笔迹不是我妻子的,应该是开证明人写的,我想是我妻子口述的内容。我们结婚以来,就在现住地居住,从未在妻子娘家村子住过。(偶而去看老人住一天两天)。村中人和村委会成员我都不认识,我们也没有任何来往。
我想起诉该村民委员会,因为这份是不负责任的证明,该村民委员会不具有证明效力,我们从未在此村居住,也未在此村中发生任何争吵,使村中人看到。
请专业人士解答,我可以用什么理由起诉该村民委员会。如起诉,胜诉有多少把握,(我只主张该村民委员会所应承担的责任)

现在妻子第一次起诉判下来了,不准离婚,但妻子不回家,要离婚到底。
我怎样起诉会使该村民委员会受到惩罚。
我就是要起诉,以什么理由起诉 ,有可行办法的,我的分全给你

提起民事诉讼。
你可以以名誉权受到损害为由提起诉讼。
但由于未造成实际后果,估计就是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