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劳动合同,又签订责任经营,那以哪个为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9:07:44
劳动合同签订的工资待遇水平是最低按照社会最低标准,责任经营签订的工资是自负盈亏。那我现在如果责任经营没有效益,那是按照哪个标准执行?请教这种责任经营的合法性?可不可以得不到最低工资待遇解除劳动合同?

广东胡律师:

1、以劳动合同为准;

2、责任经营相当于企业给予员工的一个奖励制度,只要不违反员工在劳动法范围内的利益就是合法的;

3、得不到最低工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偿。

以劳动合同为准!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