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19:49:17
律师你好
我有件事 想要咨询下你 希望你能提供些帮助
我的亲姥爷在很多年前去世了 多年后我的姥姥 重新再婚 嫁给了一个爷爷(马先生) 他就成了我的新姥爷 这个姥爷有好几个子女
今年 姥爷突然病重 医生说最多只能活半年多了
所以现在大家 就开始考虑姥爷的财产继承问题
因为老人家活不了多久了 姥爷和前妻生的大女儿早早的就把姥爷的存折攥在了手里
因为姥爷有8万存款 现在 我们家都觉得对姥姥不太公平 如果姥爷真的去世了 那他的财产是否该有姥姥的份呢
我们不是很明白 想劝姥爷立下个遗嘱 但姥爷被他大女儿糊弄着 不愿立遗嘱 说他还能活5年多..
还有就是 老人去世后 存折在他大女儿手里 她要是说老人家没有钱留下 怎么办呢?
这种情况下 我们家该如何争取姥姥的合法权益呢?

根据继承法规定,其配偶、子女(包括继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权利是平等的。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其大女儿无权阻止,为防止你说的“老人去世后 存折在他大女儿手里 她要是说老人家没有钱留下”的情况发生,最好是立下遗嘱。

当然有继承权
因你姥姥是你姥爷的合法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你姥爷的财产说不定应有3/4由你姥姥继承或者1/2由你姥姥继承!
大女儿要说没有遗产,你们可以起诉

首先那八万有四万是属于你姥姥滴,然后剩下四万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内平均分配,估计你姥爷的爹娘在的机会不打,那剩下的四万就是有你姥姥和他几位子女平分了,这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的财产分配情况,当然,他大女儿想私吞的话你们姥姥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据继承法规定,其配偶、子女(包括继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权利是平等的。
另外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
照顾。
因此你姥姥是可以作为照顾对象适当多分的因为她缺乏劳动能力的

1、“如果姥爷真的去世了 那他的财产是否该有姥姥的份呢 ”:有。
(1)你姥爷的所有财产,包括他在与你姥姥结婚前的个人财产的全部、与你姥姥结婚后他们共同财产的一半:都成为他的遗产,在他不留遗嘱的情况下,应由你姥姥、你姥爷的所有子女共同继承(如果你姥爷还有父母在,他的父母也是继承人,但我想应该不在了吧?),一般是均分。
(2)你姥爷在和你姥姥结婚后存折上的钱、工资以及所有收入:都是你姥姥和姥爷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应属于你姥姥,另一半才是你姥爷将来的遗产。
所以:那存折中的钱如果是你姥姥姥爷结婚后存的钱,应是你姥姥姥爷的夫妻共同财产,他女儿拿走,是侵犯了你姥姥的夫妻共有财产权,你姥姥有权要回来,如果他的子女还给:你姥姥可以到法院起诉。

2、“还有就是 老人去世后 存折在他大女儿手里 她要是说老人家没有钱留下 怎么办呢”:
(1)如果存折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