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工资低于实际工资,发生纠纷了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0:22:21
我姐在东莞帮一个工厂做饭,已做了两年多了.

以前没签劳动合同实发工资1800元(有银行卡的工资发放记录和工资条为证),而去年所签的劳动合同工资为600元,但实发数总额没变(银行存款记录为1100+现金付700元).

现因去年发生工伤(伤残鉴定为十级)后,工资给她降为1300元,因不满意这样的工资.我姐提出辞职,并要求工厂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公司同意支付,但这些都以工资600元为基准算的,请问工厂做法合法吗?他们所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以什么法律条款为依据为自己维权呢?

回答解决实际问题的,将以最高分值感谢!!!

  劳动合同工资低于实际工资,可以以公司无故拖欠克扣工资为由,被迫辞职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法律规定,工资包括职工所获得的工资、奖金等以货币形式发放的全部报酬,所以以600来计算是不对的。北京王律师

不对的
你可以拿着相关的证据,能证明实际的工资,就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签订《劳动合同》上的工资和实际工资不符! 工资低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怎么办? 劳动合同上的工资应该体现实际工资还是社保基数的工资? 养老保险按实际工资购买还是按低于实际工资的地区平均工资购买更好?以后拿到的钱更多?我工资1500,地区600 劳动合同期内,公司所付的实际工资高于所签劳动合同的工资,问是否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交纳违约金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取哪一个? 在与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中,所签工资比实际工资要低,在合同期内辞职,是否需要交纳违约金. 货币工资与实际工资的定义。 工作一年多了,没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也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 劳动合同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