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9:54:42
工厂放我假,放了3个月假,到4月5号,我申请劳动仲裁,3月27日开庭,因工厂工资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不达标,现在开庭我想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我08年8月入厂的,09年1月5号放假,放到09年4月5日,目前还没上班,我请求发1---3月份的工资,现在想请求解除劳动关系,能否得到1个月的经济补偿?
是没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关系成立,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这段时间你可以要求补发双倍工资;即08年8月至今的双倍工资。
2、能得到1个月的经济补偿。
3、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一定要注明是公司没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没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啊!

可以请求解除劳动关系,也可得到1个月的经济补偿,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7个月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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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胡律师:

1、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得到你08年8月入厂到09年4月5日工作年限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一下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及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2、可以要求1-3月的工资,工资不能少于当地平均工资标准。

1、劳动关系成立,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这段时间你可以要求补发双倍工资;即08年8月至今的工资,公司如果已经发过了,还要在补偿你这几个月的工资。
2、一个月的工资是可以的,但是请注意,你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一定要注明是公司少发工资。

是否解除合同,由双方协商或者单方解除也可以,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畴。解除合同后,你可以要求工厂支付你约定的工资的差额部分,并要求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没有上班的三个月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和两个月的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