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7:04:29
合同前规定早班时间为上午8点30到晚上8点.晚班时间为早上10点30到晚上10点..
签定合同后接连一个礼拜上班时间为上午8点30到晚上12点..没有任何加班费或奖金..

因为进公司前签定的是培训合同.所以正式上岗之前2个月为培训期是没有薪资的..
企业要求员工培训期间迟到早退罚款100元,.这样合法合理吗.?

员工应该怎样去保护自己,.

劳动法规定,标准的上班时间为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超过的工作时间应为加班时间,应支付150%的工资。
加班时间每天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每周应有一天休息日。

单位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就应当支付劳动报酬,没有薪资是不合理的。
你要维权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不合理

不合法,趁早去劳动局投诉,这怎么可以,太黑了,没有工资还要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