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5月工作至今劳动合同未签,保险未办理,该如何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2:28:17
我08年5月来单位工作,可至今未签劳动合同,也未办理任何保险,平时本人有加班行为,且平均加班不低于每天2小时,每月只休息2天.最近因某些原因单位要求与我签立劳动合同,由于这份合同里有一条<保险随工资发放>,以前的加班补偿,保险补偿,和之前未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都未体现!本人拒签!!!由于拒绝签字单位以我未按单位要求<单位其他很多员工都是向我这样打卡的>打卡为借口把我于3.31日下午4点半强制辞退.请问我该如何维权?能得到什么补偿?
请法律高手给予帮助,本人不胜感激!!!
本人有考勤记录,且有行政部门的签字.
本人有签字单据证明本人与单位有劳务关系.
本人有工资表,不是每个月都有.

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是从08年5月开始在该单位工作,就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并办理社保。

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是从08年5月开始在该单位工作,就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赔偿或者补08年5月至今的社保。

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是从08年5月开始在该单位工作,就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有几个问题需要注意:
1、没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双倍工资,到目前,应该支付给你9个月的工资。
2、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不能以现金形式发放。
3、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如果申请仲裁,需要初步的证据证明你和单位有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