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违约,租客不搬,可否起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4:37:51
我最近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并交定金4万,原租客与原业主的租赁合同是到今年10月,我与业主在签合同过程中约定卖方须于物业交付买方前解除原租赁合同,合同上约定5月1号前必须办妥过户手续。
现在租客以种种理由不愿提前搬出,所以我想请问一下,如果届时租客真的不搬,我是否有权起诉原业主,要求赔偿双倍定金并解除合同?
我想这种情况应该和我没有多大关系了吧,如果租客不搬走,那只有业主补偿租客违约金并要求租客搬走了,如果业主也不愿意补偿租客违约金,那我应该通过什么渠道起诉业主呢 还有到了5月1号我可否要求解除合同

买卖不破租赁,你和原业主的相关条款未得到租户的同意确认,所以那日期对租户不起作用,问题是你与原业主签合同时知不知道在前的租赁合同的期限
法院在认定的时候也不会给你双倍赔偿,5月1号你可以诉解除合同,但是法院从立案到审结最少三个月,那时候也就快到租赁合同的期限了
其实你可以让原业主把这几个月的房租给你,另外再给你些补偿就可以了

按照法律规定,你无权要求租户提前搬走。

如果合同违约是可以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