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预付房款替卖方还贷款解押后再过户,这样做安全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9:35:02
买二手房时卖方要求我预付50%房款替卖方还清他用该房所做抵押的贷款(卖方自己没钱还贷),解押后才能过户。我为了防止受骗,与卖方签了书面协议,约定如果卖方伪约不履行过户手续,该房就归我所有。并写了份预付款的收据。
我们约定预付款是我到银行与他一同还贷时付给他。
请问这样做可靠吗?我们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真想买这个房子,就是怕受骗。 请您指点!!

不安全。
过户的手续:
1、签约。签约是指卖方夫妻双方和买入方同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签置《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成交价格需由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工作人员认定或根据评估报告确定;
2、交税。交税是指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目前主要包括:契税、房屋交易管理费、产权登记费;
3、登记。登记指买卖双方交纳相关税费后,买入方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表,按照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取证。取证是最后一个环节,买入方到产权监理部门领取过户完毕的新《房屋所有权证》,这时整个过户手续全部结束。

注:如果没有第三方给你做担保的话,你这么做肯定是存在风险的,那么你的风险在于要看房东是否诚信了!
如果卖方有贷款,并且他没钱还的情况下,你的首付为他付款是无可厚非的。但建议你最好能找个第三方为你办理这件事,并且全部资金交给他们负责帮你运作,这样你就基本没什么风险了。前提是第三方要是非常可靠的--最好是比较大的房产经纪公司。
再者,你和卖方签订的“与卖方签了书面协议,约定如果卖方伪约不履行过户手续,该房就归我所有。并写了份预付款的收据”在法律上是不会生效的,如果卖方反悔,房子也不可能归你,顶多他承担违约责任,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最有效的还是你的这个收据,能证明你替他还了钱!

本人是做房地产买卖的,楼主这样做存在很大风险,不过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像你这种情况慎记以下几点:
第一.一般书面协议都很难有法律保障,为了安全起见,你们的买卖合同及书面协议最好去公证处做一个公证.
第二.当你帮他赎楼后他的房产证一定由你保管.因为这时他的产权是清晰的,以防他再拿去抵押代款.
第三,为了不必要的麻烦,你最好在给他出钱赎楼的同时让他交房给你,过户的同时你将另50%的房款给他.(即他收到你所有房款的同时过户给你,这样对你们双方都不会有什么风险了.

保险点,买卖双方和中介(有的话)。去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这样规避风险。不然出事就麻烦了。

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你的人为好,代理卖方一切关于房产解压后操作事宜,这样按照合同的要求,继续下去,如果他返回都不行了 。

关键在于解压后,拿房本的事情,不能让卖方独自去拿房本,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