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2:41:59
我要买一套二手房,25万,可手头只有10万块,所以想申请公积金贷款。

我的公积金连续缴纳五年了,现在里面有一万多块钱。

这种情况,可能贷出多少?现在是一半还是60%?

还有,程序是怎么样的啊?

是先把10万给房主再办理贷款,还是先办理贷款啊?

这事太专业了,公积金那地方的工作人员爱搭不理的,也说不清楚,有明白人吗?谢谢指教啊!

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3.借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4.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是政策性贴息业务记录。

现在应该是总房款的50%,最多不超过20万,也就是说正常你应该能带12.5万。
去房产交易中心找个代理人50块钱就带你们把全套手续跑完,快的话一上午。
办理贷款要在产权证更名后也就是说要在你跟房主交易后自己去办理贷款,所以要先给房主25万房款,产权更名后拿产权证,土地证自己办理贷款。
关于贷款的额度问题你可以在房屋估价的时候做考虑。

我和你情况差不多,好象二手房的比例是70%,而且还要先将房屋更名到你的名下才能申请贷款,你要先和对方订好合同才行,你是那个单位的啊?

抚顺市人民政府令
(第119号)

《抚顺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业经2006年3月30日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

市长 刘强??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日

抚顺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专项贷款。

第三条 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机构。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银行(以下简称代办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