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抄了 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1:10:44
我朋友2号16进一个公司,到3月15号,公司说现在没有有订单,把我朋友抄了,期间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请问公司这样做对吗? 谢谢

没签订劳动合同没什么错,但是在试用期以工厂没有订单而炒掉你朋友有错。

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工厂有一个月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准备期限。所以没错。

2,在试用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有严格限制。(你朋友与用人单位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口头的约定肯定有吧)。工厂没有订单不是法定的解除条件。除非是劳动合同法规第三十九条,四十条规定的内容。
这个理由肯定不能解除,除非你们协商同意了。

3,很显然,工厂是钻法律的洞子,你可以对工厂开除你朋友的理由这点申请劳动争议。

没有签合同,按当时的口头协议算。

广东胡律师: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劳动者可以主张要求其双倍工资的补偿。

不合法,可以获得一个月的工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