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法民事赔偿 请专家解答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20:32:30
如果即将离婚 原因是男方有了外遇
并和外边第3者有了孩子
我们本来家庭有套住房 并且有债务贷款
我们现在离婚后我有权利得到些什么
我有权利要求那个女的 也就是第3者赔偿吗
我们还有2个孩子 都成年了`
我现在该怎么办 现在我能证明过错方在他
我们到时候可能通过法庭会怎么判决
主要说下我有无权利去向第3者要求赔偿

1、“主要说下我有无权利去向第3者要求赔偿”: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男方和第三者在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是又领了结婚证、而且第三者明知他有家庭的:您可以对他和第三者提起刑事自诉、告他和她重婚罪,追究他和她的刑事责任。同时可以对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她赔偿你因为家庭被破坏而带来的损失。
  (2)但如果他和第三者没有以上情形、只是一般的同居:您要求第三者赔偿,目前没有法律依据。

  2、“我们现在离婚后我有权利得到些什么 ”:
  (1)2个孩子都已经成年:不能再向他索要抚养费。
  (2)关于财产:房子如果是在婚后所得、你们之间又没有关于财产归属的特殊约定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您有权要一半、但贷款也要承担一半。
  (3)其他财产:只要是婚后所得、又没有特殊约定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您都有权要一半。
  (4)如果您拿出证据证明他重婚、或是长期与第三者在外同居:可以在离婚时向他索要精神赔偿,几千元至一二万元吧。
  如果没有以上情形、只能证明他有外遇与第三者有孩子:只能在离婚时请求适当少分他一些共同财产。

  3、“我现在该怎么办 现在我能证明过错方在他 ”:
  (1)如果能找到他和她重婚的证据、或者他和她长期持续稳定共同居住的证据最好:可以在离婚时向他索要一笔精神损害赔偿金;如果无法找到以上证据、他又承认有外遇的:我认为就不必再费心找证据了,伤心、费神,还只是能适当少分给他一些财产,不如痛快离婚呢。
  (2)您能证明过错方在他:还要看是什么过错,只有是《婚姻法》第46条中规定的几种过错情形的,才可以向他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其他一般过错的,一般法院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4、“我们到时候可能通过法庭会怎么判决”: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能第一次起诉就判离;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又只是一般外遇的:可能不会判离,需要等判决6个月后再次起诉;但如果您有重婚、与第三者同居这、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的,也可能在第一次起诉时就判离。

“主要说下我有无权利去向第3者要求赔偿”

这是一个争议较大的问题。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