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5:11:24
我是2008年5月13日开始的工作 合同是在08年7月签的 并参加了公司北京总部的培训 培训为期14天 现在我想与公司解除合同关系 合同为期两年 并注明了解约需要缴纳培训费用 但并未写明具体金额
请问培训费用是否需要我自己支付?
感谢大家的帮助 还有两点不太清楚
1.合同中并未写明违约金的数额 如果公司漫天要价 我有何对策
2.合同是7月签订的 但俄是5月开始工作的 那到现在我是属于履行了一半的劳动合同 还是 不到一半
再次感谢大家!

1、如果处于试用期内,随时都可以提出,那怕是明天才算试用期满,今天提出终止合同,不构成违约,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用人单位为对你培训投入了比较多的人力物力(一般超出了行业正常培训费用惯例)。则要对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承担一部分。一般的培训不需要支付。

2、在合同正式履行期内,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员工书面提前30天(含节假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注意最好书面提出。则不构成违约。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没有提前30天,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要求支付违约金,没有提前30天的情况下提出,法院一般也会支持用人单位的主张。

3、在合同正式履行期内,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则无论劳动者在合同期满前提出,都构成违约,则需要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除非用人单位放弃这项权利。

4、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投入了比较大的资金进行培训,如出资送劳动者到大学进修或出国学习,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提出终止合同,则劳动者要对用人单位带来的损失进行赔偿。

5、合同中并未写明违约金的数额 如果公司漫天要价 我有何对策?
这是用人单位的权利,你无任何对策。但用人单位漫天要价,法律上能否支持,法官会按照法律删减。你无须担心。

6、合同是7月签订的 但我是5月开始工作的 那到现在我是属于履行了一半的劳动合同 还是 不到一半?
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计算。但如果合同7月份公司才开始计算合同期限,你可以要求6月份的双倍工资。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单位要你支付培训费,你要他出示凭证或发票,如果漫天要价你就去劳动局投诉;合同履行了一半。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非劳动者接受过单位的培训,或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协议,劳动者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也只有这两种情况辞职要交违约金。

所以你在合同期内与单位解决劳动合同你是要支付培训费用的,至于交多少要单位出具凭证。

约定服务期违约金是法律允许的。该合同条款有效
由于你已经履行了一半的劳动合同,因此相应的,如果你解除劳动合同,你只要支付一半的违约金就可以了

需要你支付

是的

一、你需交纳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