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请进!有关公司劳动纠纷问题,急求大家帮忙分析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6:17:04
99年进入该公司,00年签定合同工作至今,新的合同到2011年,但目前公司要以周6未上班为由对我降职降薪,我没有接受,公司就要开除我,我很茫然也很无助,希望大家能帮忙看下,我现在能做点什么来保护自己或我能得到什么样的理赔,谢谢大家了!

如果是你自己的无故旷工在先,是要负一定的责任,公司方面批评你也是对的。

不过,公司以此为由降你职位和薪水也缺乏法律依据,更不能以你不接受开除你(如果真要开除你,依据是不充分的,有违法解除合同的嫌疑)。

如果是你自己过错在先,你一方面应该承认错误,另一方面应该坚持公司无权对你进行降职或降薪的处理,因为涉及到改变工作岗位及报酬的决议实质上是一种单方面改变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所以说,在你不同意的前提下,公司不能强迫对你进行降强降薪。否则你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广东胡律师:

1、《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但是用人单位可以对你不加班进行处罚,只要你降薪后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行,但是用人单位开除你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从99年入职到你离开时的经济补偿;

济补偿金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一下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协商不成的话,你就凭开除的说明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你合法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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