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及加班补偿金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1:51:13
1.我在原单位工作了六年半,08年9月合同到期后原单位不继续与我签订合同,我能否要求得到经济补偿金?如果能该是多少?
2.由于单位一直都没有给我们打考勤而我也一直在加班(双休日及平时的超时)。我是否可以要求得到加班补偿?如果起诉到法院是不是就只支持2年的加班费用?我能否要求得到加班补偿金25%的补偿?
补充第一条:由于单位少发(双休日每天加班只有20元RMB)加班费是不是属于违反劳动法?我是否可以主张法院要求补偿我工作六年半的经济补偿金呢?
急等着答复~~~
谢谢大家给我参考意见。

要看你基本工资的
和你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
一般为每满一年补相当于一个月个经济补偿

1.工作六年半可得到6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要求加班费的话,你要先拿到你的加班证明.

补充:是违反劳动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