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借款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07:21:34
2007年5月12日我给本单位一同事借款5万元,约定月利息3%,未约定还款时间。现该同事退休,本人要求其归还借款,然其多次借故不还,现该同事举家外出,我已联系不到他。请问:我的借款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约定的利息是否超过了法律的规定?

未约定还款时间的,可随时要求对方还款,但要给对方留有必要的准备时间。譬如今天通知他,三个月内还清等等。

从你知道对方有逃避此债务嫌疑的时候起,两年内不行使权利,期间也没有进行任何形式地催还的,适用民法的诉讼时效问题。

有关你们所约定的利息:“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因此:1、你的借款没有超过诉讼时效;2、约定的利息未超过法律规定

未约定还款时间?是什么性质的借款?一般借条怎么可能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呢?
一般诉讼时效是两年,你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行使诉讼权,否则归于无效。
而且第二个,你们约定的借款利息高于法律规定,超过部分利息是无效的。当事人自愿支付的除外。

诉讼时效是两年,自你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行使诉讼权,否则丧失胜诉权。
约定的利息的高于法律规定,但是若债务人自愿还是可以的

如果是借款那麽涉及的是所有权,是没有时效限制的,但这是学理上的说法,各地法院做法不尽相同。为了保险起见,你要经常向他主张你的借款,而且要注意保存好证据,比如录音等,录音中一定要提到时间。至于利息,只要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即可,超过的话按4倍计算。你联系不到他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起诉以后时效中断。但你要提供他的身份信息,你要知道他身份证的注册地,聘请律师到派出所就可以查到,如果他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判决以后还是拿不到钱的话,你要在判决书生效后一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至此你就不用再担心时效问题,只要他人还活着,法院就可以执行他的财产,人死了有遗产的话也要归还借款和利息。如果你能提供他的财产线索,法院可以不通过他本人直接执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