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法律达人,试用期间,没有签定合同,没有交辞职报告离职,公司追求本人什么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6:36:50
本人在某一私企试用了一个月,领了一个月工资,期间未签定任何劳动合同。由于觉得该企业没有发展前途,在没有交辞职报告的情况下,自动离职,过几天后,公司打电话过来说,要追究我的法律责任,请问他会追究我的什么责任,本人如被告到法庭,法院会如何判?谢谢。

我是上海市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回答你的问题:
1、上述两位说的都不对,首先新劳动合同法就试用期有明确规定,如果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说法,既然没有试用期就不存在提前3天通知单位的说法。
2、单位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你可以随时走人,如果单位告你,也不怕,因为你反而可以要求单位按照新劳动合同法支付你双倍工资,再支付经济补偿金。
3、要追究你责任,即使你有错,但是单位没钱签定劳动合同在先,即使去仲裁或者法院你也可以自原子说,所以你不需要担心。
PS:因为专业,所以信赖!

试用期只要提前三天提出辞职就可以合法走人。
公司必须拿出证据证明你自动离职给公司造成直接重大损失,才能追究你责任,不用理他们。
他们当初放你走,就默认没有问题了,协商一致了。

难道你小时候踩死只蚂蚁,到80了还能追究你故意杀人……

楼上说没签合同给双倍工资的"专业工作人员",请问你劳动合同法看清楚了没有.没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从没签合同的第二月至签订合同之前这段时间,如果超过一年没签,自动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也就是最多能领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只要你没有侵害公司的情形就没事

没有什么责任可以追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