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保护我的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6:18:40
我们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是2006年10月开始工作的,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如果我现在申请仲裁,我需要提供什么证据,需要有什么手续,同时我可以要求些什么?公司在省会,我在县市工作,是不是要到省会的劳动局去打申请??
补交养老保险,同时是不是可以要求发放双倍工资?好像挺多的,那位可以帮我详细的介绍下?
从2008年1月1日劳动法开始执行,可是我超过1年的砸办?是不是也可以申请双倍工资?
我要直接申请仲裁,需要什么证据? 我每月工资950元,公司自2008年4月每月扣除我工资350元,截止现在加上提成和扣下我的工资6297元,我现在申请仲裁,最多可以拿到多少钱?是否需要请律师? 我现在缺乏证据,那些可以作为有理的证据,被派遣单位的单位做出的证明一类的可以吗 ?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是双倍工资

问题太多,简要如下:能证明你在这个公司上班就行,工资单,工作牌等。还有就是工资单。
在劳动所在地申请仲裁既可。
有权要求补发工资,并补缴社保。

双倍补偿从2008年2月1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