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律师朋友一个关于劳动赔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8:52:23
我在公司工作8年,现在公司因为经营状况不佳,准备承包给个人,目前很多招商等工作都没有完成,所以很多像我这样的普通员工都放假在家,领取最低生活保障,公司给我们的说法是等招商结束以后,还是回原岗位上班,待遇跟从前一样。已经三个月了,公司那边招商正在进行,可是招商完之后肯定还需要装修啊什么的,具体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过去上班。我估计半年之内是没有希望的。我现在不想继续这样等下去,想找其他工作。但我辞职的话,就不会得到8年的劳动补偿。这个时候我要怎么办,才能即得到劳动赔偿,又可以换工作?还有,公司把业务承包给别人,再让我们去上班,这样做我们员工的利益会不会受到什么损害。如何才维护我们员工的利益?

公司待遇是否和你的劳动合同所约定工资差别较大,如果是,则说明公司欠发工资,你完全可以辞职并且要求公司赔偿,赔偿标准为双倍经济补偿金,即16个月工资;
你公司把业务承包给别人,但是主体不变,一般情况下员工利益是不受损失的,只要公司还是那个公司、工资福利保险都不变应该没什么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