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怎么对待临时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9:32:24
我在一个单位工作10多年了,以前我们的工资还可以,最近我们要换领导可是听说要给我们降工资请问现在是不是没有正式和临时工之分,我们单位是改制的是不是他们只拿分红,工资是不是我们都一样按照效益来分配,可是我们这要给我们从新定比如定1000元每月只能那一千,正式工就可以那效益工资,劳动法有没有说这样不可以?急急

对待临时工的具体规定如下;

1:劳动法中没有“临时工”这词了,统一都是为“劳动者”,并应当同工同酬,同等待遇。所谓“超龄”也没有这个规定,只有“至退休年龄”的相关规定。可见,单位以临时工或超龄为辞退理由不是不成立的。

2: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即使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单位也是应当给予补偿的。补偿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实际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了

都是签合同的

至于待遇,那是看合同怎么规定的,如果合同待遇不同,那么也就是有区分了

这样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