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试用期内被公司辞退了,我能得到什么补偿或怎样维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4:21:41
我与公司有签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月薪2000,在我工作的第8天结束,经理说第二天不用上班了,工资可以给我试用期的满月工资。这个可能么?如果他们拒付工资给我,按照劳动法我该怎么做?我能有什么补偿?请指教!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除了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如果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只能主张单位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你还可以主张2倍的经济补偿金,即一个月的工资。如果他们拒付工资,你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起诉。

试用期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是也要有证据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

广东胡律师:

试用期被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是辞退你也不能说你不适合就行的,要出示书面证明你不适合的证据,然后还要支付你工作8天的薪水。

已经补偿了,这经理真客气啊。不过你是怎么做事的啊,他本可以只给你1000左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