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长短的问题!~懂劳动法的帮忙解答一下。20分送回答具体的追加20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0:02:46
我现在在一家个体医院工作,试用期已经9个月啦。
本来说的是3个月实用,后来领导自己单方面又改6个月,签5年的合同试用期6个月劳动法应该是允许的。可是后来又变啦,每次都是领导改变,决定了通知我们新试用人员来的一声。
现在试用期9个月啦,本来说签合同的可是又变啦,领导说是先涨工资,等执业医师考试结果出来,看结果再签合同,这样我就试用1年多啦。。。。
麻烦问一下懂劳动法的朋友们~~~一般试用期最多是多长时间,太明目张胆了吧,应聘时说的没有一条给我们兑现,现在无限试用,也没有什么保障,应聘时说的5项保险就更没戏啦~~~我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高手指点一下,刚毕业的,望指点迷津
我的试用期也没有跟医院签定任何的合同,什么书面的东西都没有!~
如果医院一直改变,拖延试用的话,我上诉,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呢?
刚开始发工资是打卡,打了2个月,以后全是去财务领钱啦。。。。。 不给发工资单的!~只有每天上下班按手印的记录,这个一般也是医院保留!~我这边没有任何的单据或者证明。

条例我就不多说了,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且应包含中合同里面.单位分明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了,你收集尽量多的在职资料,也可以找同事证明,工作这么长时间了,不可能一点资料也没有的,例如由你开出去的药方的也是你在职的证据.开始两个月打到卡上的也是证据.真正仲裁了,考勤资料是由单位提供的.一般要求保留两年.

你以单位违法不签合同,不缴社保为由向当地劳动保障机构申请,主张以下赔偿:
1.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
2.补缴从入职开始的社保,当然个人部分应由你负担.
3.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资,违法不签合同,经济补偿金双倍计算.就是两个月工资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相互了解、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招聘条件或求职条件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找律师上诉

去财务领钱有工资单吧?只要有能证明你在这个医院工作的证据就可以去劳动仲裁

我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试用期的条款给你,你可以参考一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