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八十七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1:57:06
我在合同期内应自己原因受伤不能工作,今年6月底合同到期,单位表示不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我还在治疗期间,应该在明年5月才能痊愈,我能向单位提出赔偿吗?

能向单位提出赔偿.如果工龄长可以按照第八十七条以及处理,短的也可以要求撤销单位的决定。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解除禁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终止限制】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