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7:58:42
04年签订的劳动合同,服务期限8年,约定违约金8万另违约后还需赔偿培训费用。09年解除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吗?(某法院的负责劳动争议方面案件的朋友说适用于劳动合同法)

只要发生在08年1月1号以后的劳动违法行为以及劳动纠纷都适用劳动合同法的。

因此你的情形当然适用劳动合同法了。

你好,
本案确应适用我国2008年颁布的《劳动合同法》。
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由此,本案争议可以依照本条依法解决。
希望可以帮到你

你好:
1、《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经济补偿金的问题要分期适用,其他的问题自08年1月1日之后一律适用《劳动合同法》。
2、约定的8万元+培训费的违约金是有瑕疵的条款。违约金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培训费用。
3、实际应当支付的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不能要求全额赔偿。

相关法条: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以上~~

广东胡律师:

适用,你在8年内离职并且是在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