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起诉书法院怎么样才受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3:52:02
以前的 生意伙伴欠了我9万钱,有欠条,现在已经过还钱日子一年了 ,还有3万余款没要回,早 几天请人写了起诉书准备通过法院追回,个方面材料证据都带去了,在被案时候要求我提供被诉人在那个 地方居住一年的 证明,我们都是外地人,我去他住的小区物业要他们开个,人家拒绝开证明,这种证明我 自己也觉的没法开,但没证明法院就不 受理,请高人指点,我 该怎么办

1、按法院要求的格式书写起诉状就可以了;
  2、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3、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很歪啊你在立案庭换个法官立案,一般能提供一个能让被告收到法院传票的地址就行了啊

不能证明的话,就要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了。

你去居委会问问。

如无经常居住地证明的,只能以户籍所在地为经常居住地起诉,需知道他的户籍,去当地公安局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