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中关于辞退的问题,谢谢大家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7:31:19
我们公司签合同的时候只有合同,没有员工手册,也没有正式的培训过。我在这个公司做一年多了,前几个月突然经理给我发来了一个“告知书”里面写的都是针对我一个人的,说我工作态度不积极完不成工作任务等,还写上了警告两次就要减我工资,三次就要离职处理。我不服气,找领导谈了,他也没什么好说,因为这些根本就不是事实,事实是因为公司人越来越少了,所以很多工作都加在了我一个人的身上,所以他是想我多做,才这样的。现在,我想问问,如果公司还是因为这个理由要辞退我,按照新劳动法的规定,我会不会得到经济补偿?如果会,是多少?那个告知书合法吗?谢谢大家。
还有一点哦,我们公司刚招我进来的时候是做翻译的,然后可能公司人手不够,后来又走了几个人,就又让我做客服了,也没和我商量,就直接让我做这个事情。

广东胡律师:

你无故被辞退的话可以得到工作1年多的折算在1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那个告知书不合法。

单位的理由需要证据支撑,否则应该按照法律给你调换岗位,再不行才能辞退,但也要给补偿的,三个月工资

公司辞退你! 有经济补偿金的,,一年补一个月,不够半年的补半个月工资!!

会啊。如果公司辞退你的话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你或给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然后么就是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补偿。然后如果辞退你不合法的话还可以要求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