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出公司违反劳动法,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是3天后即可解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7:15:19
1.今天去劳动局,那边觉得我要解除劳动合同最好是自己申请,三天后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再三天内公司必须支付我工资?
我想问问那边调解人员说法是否正确?

2.我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偿应该这么写?是否应该把所有要求补偿都要写进去,还是只写工资和劳动补偿金?因为我上月以及这月工资还未发,如果公司一直拖欠,我怕熬不了多久.而且如果公司不发赔偿金直发工资我是否应该接受再去劳动局?

我与公司情况是:
月薪5k,工作一年零1个月不到.
1,公司未给我交社保
2,每周上六天班,每天最少8小时.
3,工作半年后才签订劳动合同,而合同未包括这半年.
4,每月克扣工资200.年底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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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尽量正面回答2个问题
1,公司克扣工资,应该也是随时可以离职吧?每月200虽然不多,但应该也算吧! 3天后自动离职是否符合流程?
回答第一个问题最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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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胡律师:

1、确实如调解人员所说,你要是没有提前申请的话,你是没法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2、把你自己可以主张的赔偿(补齐社保、周六的加班费、未签入合同那半年的五个月双倍工资赔偿、克扣的工资、单位违法你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期限的经济补偿--满1年补1个月,未满半年补半个月);

3、公司不按你写的书面形式支付,那你就去申请劳动仲裁。

辞职应提前1个月告知.
另外补偿肯定都要啊,你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在百度上查:尊严劳动者对应辞退十二索赔项目与行动方案 她可以让你自助维权,要全要足各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