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过程中,用人单位质疑我的证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2:16:14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开庭中,我拿出的证据是单位的工资表的复印件。没签劳动合同。
我现在要求仲裁加班工资。可是对方现在说我提供的工资表中的工资已经包括了加班工资,也就是说,原本1500的工资,他现在说工资是1000,然后其他的就是加班工资的双倍。我该怎么办。
工资表的复印件是我去公司的时候,让财务的同事帮我印的。我不想说出来,但是如果仲裁庭要说证据来源的时候,我该怎么说?他们说了,“你不是财务人员,怎么会有工资表的”,我怎么回答啊。
那么再次开庭的时候,应该坚持什么观点呢。。。。。

广东胡律师:

坚持单位未给你加班费。

补充回答:你这个情况还真是不好说,你要是说是同事帮你印的话,会牵连到你的同事,本身工资表这个是由单位的。

单位是有权质疑你的证据,这是他们的权利,你只要力举你拿出来的证据就行,不用怕单位。

只要你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对方就你的工资待遇举证的责任。你也可以申请调取单位的工资发放表或财务会记凭证。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采信不采信是劳动仲裁员的事,你只要提交证据就行了

你的证据不是太充分.............
建议找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