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关于房屋装修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1:05:13
装修的时候,因为找的是熟人帮忙,当时没有签定什么合同这类的,

在装修之前已经交了几万元的一些费用,现在已经过了装修时间好几个月,

在装修时间内对方经常玩失踪,导致现在房子不能入住,一团乱。

家人已经对他们非常不满意,表明不需要对方装修房屋,

可是现在对方要求我们把装修费用再支付,他们只是把装修费用写在一张白纸

上面,上面没有列明材料费之类的,也没有材料的收据或者发票,而且对方的

态度非常差,(因为现在我们不需要他们装修房屋,如果不把费用缴清后,我

们是无法再找其他人装修房屋)如果是这种情况我能不能通过法律途经处理?

不再把钱支付给他们?
施工质量、材料也完全不及格,达不到行业内的标准,由于之前我支付2万元现金的时候对方给了一张收条,我能不能再把之前的一部分钱再追回来? 现在已经无法再协商,对方早就翻脸不认人了。

首先来说这个属于事实上的承揽合同,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你们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存在的。
在装修期间对方经常玩失踪属于违约,导致房屋现不能入住,是迟延履行,但此两项尚不能构成根本违约,你们还没有权利解除合同。你们的权利就是督促承揽人按时完成任务,让对方承担由于懈怠造成迟延履行赔偿你们损失的责任。
若对方不明确拒绝又怠于履行义务,你们可起诉至法院督促其履行,或要求法院解除合同。
若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或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则可构成根本违约。你们可单方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当然对方对你们履行的部分,原材料的钱还得你们支付,这个是需要算清楚的,不能像他们一样没有任何明细胡要!
这样的事先通过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起诉到法院让法院裁判。
当然不管怎么办,证据是最重要的,你们现在开始就着手搜集各种证据,有了证据就什么都不怕了!

1.如果质量尚可,对方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其材料组成及建设费用,你方应支付款项。如果装修完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无需支付费用。需要拆除的,对方还需另行赔偿损失。
2.对方严重违约,进行鉴定,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2.另行找一家有资质的装修公司进行装修,签订好合同。

教训啊

吃饭找熟人,需要给钱的帮忙可千万别找熟人。
就你说的来看,本案属于承揽合同法律关系,对方在装修期间,多次、无辜拖延工期,属违约在先,你还给他什么钱啊?!相反,你应该向他索要其前期费用。以及被拖延这段期间,在外租房的费用。
再说,你确定目前已施工的部分,施工质量、材料是否合格?
别等了,请律师打官司。

你这种情况就是典型的证据不足,你可以向施工方追要施工支出的明细表,他是有责任出示相关资料的,最好补份合同,按照合同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