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2:44:21
我想请教一个问题:我04年4月到该公司工作,目前由于公司新引进技术,需要裁减公司人员,公司要求我离职,我能否获得赔偿,怎么赔偿?谢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广东胡律师:

1、你从04年4月入职到现在工作时间为5年3个月折算成5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一下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直接找公司依《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要求支付以上经济补偿,不支付就上劳动局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分段计算,共补偿相当于你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1.08年前部分从入职到2004年4月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一年部份按一年计算,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最高不超过12个月;
2.08年后,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6个月部份支付半个月,超过6个月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这里说的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若平均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倍,只以平均工资3倍为基数.

可以获得赔偿,原则是工作了几年就赔偿几个月的工资,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最近一年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