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年人再婚的一些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8:04:05
李某今天73岁,一年前丧偶。生育5个女儿。有一套住房和若干存款。现他想再婚,女方有一女儿。
如果,李某先百年以后,请问,遗产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应该给女方什么利益?李某如果在生前立遗嘱是否有效,怎样立不与法律冲突。李某百年以后,他的女儿们是否有义务和责任赡养继母?

遗产的分法为他的5个女儿及再婚女方各占6分之一。 如立遗嘱当然有效。李某的女儿没有义务赡养继母。

如立遗嘱,姨遗嘱为准

本人认为李某先百年以后,如果未立遗嘱,遗产的分法为他的5个女儿及再婚女方各占6分之一。 如立遗嘱当然有效。李某的女儿没有义务赡养继母。女方女儿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