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鉴定的问题,请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9:58:57
徐州铜山县的
以前只办的工伤证!
现在想鉴定工伤??
到哪边鉴定工伤?

可能有三级或者四级,想问下,现在法律规定可能拿到多少的补偿啊?

现在铜山县有关部门不给办理,怎么办啊?
应该找哪个部门?
请赐教!

根据你的情况,应该是属于“老工伤”的问题,以前没有工伤保险这一说,出了工伤都是由单位来管,包括工伤引起的医疗费以及生活费等等都是由单位负担,后来由于单位破产、改制等等原因,工伤职工的各项费用没有了来源,现在国家要把这一部分人全部都纳入到工伤保险体系里来。而现在的工伤保险要认定工伤后做出劳动能力鉴定后才能支付待遇,但是老工伤由于种种原因各项手续或资料没有的没有,遗失的遗失,总之年代久远很多问题无法解决,就造成了现在“老工伤”的问题,我想有关部门不给办理无非是说你资料不全或是不能证明你是工伤或是没有工伤认定书或是没完整的病志资料等等,而这些问题你也不可能再回到过去去解决,但我想这些问题都能解决,就看有关部门给不给你办理了,首先你找县里的劳动局没有用,因为县级没有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格,必须是市一级才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以你必须去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处反映问题,这就看你反映问题的精神是不是锲而不舍了,如果工伤处能给你解决,那么鉴定就没有问题了。
至于补偿的问题,全国各地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而且省内各市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但是我觉得如果真的是三级或者四级的话,如果能鉴定的话还是很合适的,起码下半辈子每个月都能有一定的补偿金!

三级或四级是比较高的伤残,农户和城市户口有差异
但也应该在十万以上
不给办理的原因是什么?
应该找劳动局

从单位开证明或让单位管事的人领你去到本地的劳动局工伤医疗科填写鉴定申请表,一般一年只鉴定两次。如不给鉴定可以起诉他行政不作为。
关于3-4级赔偿问题各地都不太一样,大致框框都差不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