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的合同可以反悔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8:30:18
我签了这样的合同,期限是2009年9月4日到2010年6月30日是不是我在这一年的时间里一定要在这个厂里做

不是的。你不想做了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做好工作交接,30天后用人单位就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在试用期内的辞职只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你尚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过了试用期的话,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