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关于开除怎样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2:53:42
公司的用人要求是面试通过后,来此适应十天,经合格,工资按进公司的第一天算起;同时,该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老板承诺三个月后给上保险。我在公司干了两个多月,每天认真的工作,没有违纪,公司要开除我,请问我的工资盖如何结算
该公司有个特点是员工快到三个月就会被开除。
请明白的朋友告诉我,谢谢!!!

广东胡律师:

你工作多久单位就要支付多久的工资,工作一天就支付一天的;

另外单位开除你要支付你3个月折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还要补齐你工作期间的社保及第2个月开始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这个公司很见鬼。当然,还是有法律制裁它的。你所说的都不事实,但是无法用证据来证明。个人认为:你与公司有事实劳动关系存在,但是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你在申诉时就不能这样陈述,这样对你没有一点好处,你只能说我入职后,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参保。入职两个多月后,公司突然告诉我不要上班了。这样可以请求赔偿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那些无法用证据证明的口述能够少说尽量少说。你一说出来,对方也承认,就构成了事实,这样对你不利。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建议你去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当地的劳动机关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