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9:11:49
我是2006年12月签的合同,我进公司先后签过二份合同,公司是2009年9月和我解除的合同,我想知道我可以拿到几个月的赔偿金?日期是怎么来计算的? 急,谢谢

1、如果单位提前同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的;

2、单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时,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你可以拿四个月的赔偿金,因为你工作了二年十个月,劳动法规定满一年公司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的赔偿,半年以下的按半个月算,公司应该给你三个月的赔偿金,外加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一共四个月的.
每个月的标准是你前十二个月的工资的平均数,包括你的加班费等等都要算进去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广东胡律师:

你可以拿到从你入职起开始算2年10个折算成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一下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及未提前1个月通知的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你有几个问题没讲清楚:两份合同什么时候签订的,合同期限多长,公司以什么原因与你解除合同的。
所以,不能对你的问题作出准确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