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时公司不和我谈加班工资算法,我以为是按国家规定来,现在他给我打7折算,公司错了还是我错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1:09:45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
我是在印刷厂做,目前是按上班时间算工资,但也有按计件的算工资的同事,他们加班工资也打折了。

公司这样做法肯定是违法的,因为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加班费应当按照劳动者日工资水平发放,不能打折,难道说员工给公司加班的工作都可以打折吗?

你是计件还是月工资.

计件不存在你说的问题. 月工资的加班是按1.5倍给,周末是按2倍给,法定假日是按3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