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不用立即购买保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4:27:22
我新创办了一家企业,与员工在上岗之前做了交流。公司刚刚成立,实力还比较弱,无法提供社保、医保等保险。待第二年再为员工购买保险。员工也表示理解和支持。

但我目前也想与试用期满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双方权益。到明年再为员工买保险。

想请教如果目前订立了各省统一的劳动合同后,是不是就要立即为员工购买各项保险?如果目前不签订各省统一的劳动合同,而与员工签订本公司自己设立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谢谢!

1、签订劳动合同与缴纳社保是不相关的。而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按规定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员工没有意见的话,保险可以每二年再补交,影响不是很大,如果员工不愿意,那就得按规定缴纳。

2、自己拟订的劳动合同,条款内容只要符合法规内容,照样有效的。

这个具体细节是可以协商的,不一定死板硬套

这主要还是一个民不举,官不究的事情。

理论上根据劳动法新员工工作1个月后就必须开始购买保险。你和员工的一切口头或者书面的约定,只要违反劳动法关于社保的规定,就肯定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你可以不买,但是前提是你的员工现在且未来的一年内不会到劳动部门要求你给他们买社保。

同时,为了应付检查,你至少要给几个人买,其他人就说是实习生,暂时还没有买社保。
(一般大企业的试用期都是3个月,加上办手续的1-2各月,一般都需要4-5个月后才会购买社保。这本身已经违反了劳动法,但是实际上每人申请,也没人在意。)

1.单位不交社保,风险永远在单位这边,社保查到,员工举报,单位无条件补交,甚至被罚款

你是否愿意承担这个风险呢

2.合同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必非要用统一制定的规范性合同

对的,只要发生了劳动关系,就有义务参保的。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