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期间如何妥善处理财产和债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0:27:27
因为我和老婆感情不和,我起诉离婚,本月24日开庭。

向女方父母借过15万元,女方父母要求我还款,我答应于27日还款。

目前我的问题是手头没有现金,我准备向同事们借钱还款,准备借短期2个月(期限太长的话怕同事们感到勉强),不向亲友借钱,主要是担心被指责为转移财产。

同时准备离婚之后卖掉一处房产,该房产是我婚前购买的按揭房产,目前仍然在还贷。估计法院这次开庭不一定会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可能需要若干个月。我担心在离婚之前卖掉房产的所得,会被判定为共同财产,但又需要在2个月内卖掉房产,以归还借同事的钱。

想咨询一下,我该怎样具体操作,确保向同事借钱不被视为转移财产,争取将卖房所得的钱归属于我个人财产。

另外,我的信用卡欠款大约有10万元(有些是信用卡消费分期),信用卡账单反映不出来,我怎样向法院提供证据?

期待大家的指教,非常感谢。

具体说明:
1、请个律师,因为你的表述虽然看似很完整,但是以我的经验来看,绝大部分当事人都无法很客观,很全面的向第三人(律师、朋友等)说清楚情况,这是防止法律风险的最好方法;
2、婚前购买的房屋不算为夫妻共同财产,你有完全的处分权,但是还是要看产权登记上时几个人的名字,因为虽然为你个人财产,但是如果事实上你已经认同与妻子共同拥有,并作产权登记。但是你如果在这个时候处置房产,就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你来说很不利。至于处置了房产又不算为夫妻共同财产,又能让同事放心,这个是核心问题,你可以用邮件的方式和我交流;
3、个人信用卡负债没有例外的证据证明仍为共同债务,所以你应当据理力争,这也是聘请律师的好处,特别是其他的你忽略了的,律师可以从法律角度为你考虑;

不用担心,只要你在法庭上解释了就可以的。

我不是法律人士,但是我觉得你可以现在做一个财产公证,说明哪些是你个人的
哪些是你们夫妻的。然后就可以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