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公司要求终止合同另与劳务公司签合同,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8:26:38
我的合同还有6个月到期,但是单位突然让我终止合同,另与劳务公司签合同,说是待遇保险一切不变,我不知道该不该签,与劳务公司签合同后对自己有利还是有弊?请各位有经验人士帮帮忙?

方案一:这属于单位无故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你可以依法拒绝,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

方案二: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后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008.1.1前的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算一年。2008.1.1后的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

深圳的律师所说的计算连续工龄的方法是错误的。现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根本就是两家不同的单位,并不是劳动合同法中所说的由一家单位并到另一家单位或者分立到另一家单位的情况,所以不适用累计计算工龄,而是必须先计算前单位的工龄支付补偿金或赔偿金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深圳的律师:

单位的做法是将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转为你与派遣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作为员工,你可以拒绝这样做,并且全体员工也可以拒绝这样做,因为你合同未到期。但是,如果策略上无法拒绝,至少要在新合同里注明原先在单位的工龄可以连续计算。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