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产继承的问题,专家进!100分特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3:22:06
大家都知道,农村的房子是没有产权的,只有地基证,现有一对老夫妻,有9个儿女,老夫妻去世后,房屋正好即将拆迁,9个儿女去查地基证,结果查下来地基证上有3个人的名字:老夫妻以及最小的女儿(暂称为9女儿,年龄50),请问这个最小的女儿是否可以完全继承其房产得到拆迁后的所有财产(房子或钱),其他8个儿女是否有权利提出抗议要求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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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修改:不是地基证,是宅基证!谢谢大家踊跃回答!

小女儿不能完全继承 因为宅基地上3个人的名字肯定是3个人平分
所以宅基地2/3的产权属于老夫妇,而老夫妇过世所以这些产权由9个儿女共同继承分割 所以小女儿所得的产权是1/3+(2/3除以9)
就是说 2/3里面有8/9的产权是归另外8个子女平分的。
如果小女儿想全部取得宅基地产权 就得征得其他8个子女的同意 需要去做公证并且所有人要签字画押哦

这个是很简单的继承法……
当然了 如果小女儿放弃她那1/3的宅基地 或者当初这个宅基地批给他们家的时候另有隐情 那么生育的8个子女可以要求平分整个宅基地产权而不是那2/3的部分

上面的那个人的说法没问题,不过宅基地还要看下村委会有什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