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合同不交社保,申请离职有双倍工资的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4:59:31
我是2008年10月份进这家单位的,因为公司比较小,试用期后我们几个员工多次要求签订合同交社保,但是都被老板拒绝,后来因为这个问题,我也不是太想干了,合同不签社保不交感觉很没有保障,所以我2009年9月中旬申请离职,但是没想离职原因直接写了“个人原因”现在我在一个好朋友的建议下合单位的另一个同事申请仲裁,然后单位的人说想和解,说 另一个同事(他是被老板无故辞掉的)可以意思下陪点,说我一分钱也拿不到,话讲的很难听,我也很郁闷,希望大家帮帮我,很着急,谢谢~!!!!!
希望更多的专业人士来帮忙,谢谢诶

对于双倍工资,可以跟用人单位申请,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看得出用人单位极不负责任.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

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

单位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即使是你自己主动申请离职,单位没有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还是应该支付你双倍月工资的。

可以要求从08年11月份到09年9月份的双倍工资赔偿 社保可以要求要求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