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劳动法离职奖金工资结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21:24:35
我在这个企业连续工作有三年多了,在与公司07年签定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又在08年签订了一份三年的合同。
现在离合同到期还有一年多的时间,但是因为工作岗位的调动一直工作的不顺心,在10月3日向公司提出辞职。
公司人事部的答复我说,现在离职没有9月奖金(我们的收入有基本工资和奖金两个,奖金是按个人销售多少提成的),没有10月三天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和工资,也没有10月这三天的奖金。
后来又与人事部协商,只要我能再干一周左右他们能找上人就给我开十月份的工资(按工作到哪一天结算)。
我知道辞职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否则要对公司有所赔偿,可是公司扣我九月份和十月份的奖金合理吗,有没有法律依据,我有没有权利要回九月份的奖金。
跪求懂劳动法的人士帮个忙,分析一下。
因为我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公司让我写了份辞职书,而且上面必须注明是个人原因提出辞职。
我想知道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公司可以扣除我的哪些钱,作为补偿。
如果我的合同上是注明工资加奖金的话,最后公司给我扣除了,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1、10月份提出离职公司无权扣罚9月份的工资和奖金,也无权扣罚10月份的工资、奖金和加班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如果公司违规扣罚,你可以在60天内,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同时要求公司按照扣发部分的50%-100%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2、没有提前1个月正式申请,但经双方积极配合,履行了正常的离职手续,并完成了工作交接后才离开,公司无权扣罚任何应得收入。相反如果你等不及而擅自离职,公司有权按照自动离职处理,不仅行政处分会影响你的名誉,公司还可以要求你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包括紧急招聘费、无法正常交接造成的直接损失等,需要更具具体情况和工作性质来分析。不过无论如何,公司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确因你擅自离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才有权要求你赔偿。
3、你所称“因为工作岗位的调动一直工作的不顺心”是不是现在的岗位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不一致?如果确实不一致,并且刚刚调整,你也没有书面同意调整岗位,你完全可以以此为由,称公司违约,这样的话你不仅可以立刻离职,拿到全部收入,还可以得到相当于三个月收入的经济补偿金。

你这类情况社会相关的判例很多,不需要担心。今后如还有疑问,请给我留言。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你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公司也无权扣你的钱作为补偿,如果你的合同上是注明工资加奖金的话,最后公司给你扣除了,你可以上劳动局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你的劳动合同上对于工资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是否是直接写了基本工资,如果是的话那奖金就属于额外福利;

如果你合同上面对于工资的标准是由基本工资+奖金的话,那单位无权扣除你两个月的奖金。

你好:

公司的规定不合理。只要你提前30天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九月份、十月份的工资都可以主张。如果单位不给,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调解、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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