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租赁合同解除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7:20:02
邻居家有一楼房,将一层二层租赁给别人做窗帘生意,定立合同时约定押金2000,租期为5年,每个月的租金为800,现在已经过去2年。由于附近形成一个窗帘买卖的街市,其他人的房子租赁做窗帘生意仅一小间铺面的租金就达到1500左右。邻居就觉得自己比较亏,想提高租金到1200给对方三个月的时间考虑如果对方不同意的话就解除合同,请教下是否可以解除以及解除的违约责任。谢谢了
双方在合同中只约定了承租人解约的话押金不退还,并未约定房主解约的责任,而对方在两年的租赁期内,在将房子做店面用外,还将其一家人甚至出嫁的姐姐也搬到房子中当生活住房用,而且邻居反映说承租人不搞卫生,夜晚吵闹,影响到其正常工作生活作息。这些对解除合同和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能产生什么影响呢,或者能否成为解除合同的理由?

既然已签定了合同,就得照合同办。你单方面提除毁约,按经济合同法是要为此进行赔偿的。而你提出的那些理由,因你们初期并没有在合同里写明,并且很多不属合同内容而属社会管理问题……你现在以此提出来,如官司打到法院去,你反而会因毁约而遭到败诉的!现今之计,你只可以对其的社会影响问题及租金标的变动提出协商,如对方不予理采或正视事实,你就可以找到解约的理由了,哪时你才可以名正言顺的重新将房权收回来的!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你所说的这些是否有在合同中列明,没有的话你很以这个借口去违约。

这个要看合同上面对于租金有没有额外加一条可以随市价涨价,没有的话,你的邻居要解除租赁合同的话,是要支付对方违约金和因解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合同变更需要由双方协商解决.单方不能解除合同.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赔偿强行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其中就包括,对方在同一地区重新租赁同样面积房屋需要支付的合同没有履行完毕期间的租金.

可根据情势变更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效力终止,不必再承担原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