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律师财产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23:53:30
请教律师财产继承问题。
我和老婆离婚多年有个儿子。有房子一套。现在准备再婚。对方有一女。【01】我知道可以立遗书明确继承人。立遗书需要公证吗?
【02】还可以和现在老婆书面约定明确继承人吗。书面约定是否我和她签字就 可以生效吗?需要证人吗。
【03】如果我现在不和她去办理结婚登记。以同居的形式存在那么到我去世的时候我的婚前财产她还有继承权吗?谢谢

【01】我知道可以立遗书明确继承人。立遗书需要公证吗?
可以不公正,但公正最有效力

【02】这种约定最好经过公正,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怎么支配有你一个人说了算

【03】如果你立遗嘱,房子只给你儿子一个人,她就没有继承权。而你说的方法有案例表明对方也是没有继承权的

1.需要,或者有第其他人在场
2.不需要你和她约定,你单方面立遗嘱就可以了,有其他人在场就OK
3.没有.但是如果最后打官司了,法官会酌情给一点

如果房子自己有权处分,是可以的。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如果不建立夫妻关系,对方没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