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22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0:15:01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我想具体的问下这里的“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中的“专项培训费用”包括那些费用,这些费用是如何确定的。

还有“违反约定服务期”时“支付违约金费”这里的“违约金”包括那些,它们是如何确定的?

在这一条款中“支付违约金费”仅仅指的是“违约金”,还是“违约金+培训费用”?

麻烦哪位高手解释的清除点啊,小女子在此多谢了啊!
再补充下,如果这个培训是在试用期内的,那么职工在试用期内离职的话、这个用损失赔偿问题吗,要支付违约金吗?可以以职工违约不发培训期间工资吗(把工资包含在培训费用里面)?

广东胡律师:

1、专项培训费用这个法律上没有特殊的解释,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培训的情况提出,包括培训支付的学费、交通费等,用人单位提出的话必须出示相关凭证,劳动者有审核的权利;

2、违约金这个也没有特定是单指违约金还是违约金+培训费用,由你们双方约束;

3、试用期内离职的话要看合同上面是否有约定支付违约金;

4、用人单位无权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工资跟培训费是两码事,不能等同划等号。

  《劳动合同法》第22条主要介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培训费用和服务期进行规定,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与劳动者签订培训协议,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指劳动者未履行的培训服务期部分的培训费用(按服务期和培训费用进行折算)。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1、专项培训费用:一般包括差旅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于培训的费用(教材、讲师费、资料等)
2、违约金一般都是培训期间所产生的费用(不包括工资)
3、说白了,最后你要给公司支付的“违约金”肯定会小于等于你培训时公司所花费的一切费用
4、工资≠培训费或违约金
回答完毕,不明白了,可以加入QQ群:51179167讨论

1、关于培训:入职培训不等同于专项培训,专项培训是由于某类工作需要专项人员来操作,而进行的专项技能培训。
2、关于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培训费用,培训费用包括培训时公司为你支付的学费、交通费等。
3、试用期离职:提前3天跟人事部门提出离职申请即可。

专项培训费用包括一般包括差旅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于培训的费用(教材、讲师费、资料等)